2016年04月22日 星期五

我所纪委开展诫勉谈话 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作者:刘畅 发布时间:2020-08-17

诫勉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要求,是对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告诫提醒,批评帮助,使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诫勉谈话既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需要,又是保护干部的具体体现

日前,我所纪委严格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涉及违规报销住宿费问题的一名干部职工进行诫勉谈话。纪委书记严肃批评教育谈话对象,带领其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党章党规,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整改要求。谈话对象态度诚恳,实事求是地表明了对自身存在问题的深刻认识和反思过程,决心要彻底悔改,永不再犯。

我所纪委强调,此次诫勉谈话警示教育意义深刻,全体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一是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深入检查和审视自己,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自律,树牢红线意识、底线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广大党员要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带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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