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不彰是一些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最突出的问题。要增强法治观念,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这是最根本的举措。要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要切实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规范执法,有效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数据上来看,伤亡人数、事故起数是减少的。但是,人们最关注的是重特大事故,发生几次重特大事故,确实让人感到形势严峻。安全风险有从传统的煤矿、建筑、交通等行业向非传统领域转移的趋势,对风险逐一建档入账,把新情况和想不到的问题都想到,采取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要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重特大事故处理要体现“重”,不能轻易放过,让大家有震动、有震慑。
强调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公共安全绝非小事,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扎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堵塞各类安全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特大突发事件,不论是自然灾害还是责任事故,其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安全基础薄弱、应急救援能力不强等问题。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必须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二是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三是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四是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五是必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我们把握安全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这涉及安全生产理念、制度、体制、机制、管理手段的改革创新。要举一反三,在标准制定、体制机制上认真考虑如何改革和完善,要强化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安全监管不能减弱,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空档。要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形成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