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一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所的党员全部出席了会议,有的党员带病参加学习。对出差未能参加会议的党员,要求他们会后自学,做到学习全员覆盖。
为了提高学习效果,会前支委研究决定采用在会上学习所纪委书记于飞同志的学习体会讲稿“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和会后自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相结合的方式。支部书记周红军主持会议,首先指出了2018年8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2015年10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不同之处:新《条例》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特别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接下来,大家重点学习了本次新增和修订的一些条款,并对个别有关社会民生、热点问题及各自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对于讨论中大家理解有分歧的一些条款,诸如宗教信仰、经商炒股、公款旅游等,会后向所监审处的同志进行了请教,并在支部QQ群中向全体党员进行了详细解释,并再次强调大家要认真学习条例,尤其是未能参加集体学习的党员一定要自己抽时间学习,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
会上总结发言中,周红军同志进一步强调了本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一支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对于本支部政治纪律建设工作应常抓不懈。
大家一致表示,要通过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让《条例》深入人心,真正做到把《条例》深学、精学、细学,学懂、学通、学透,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行动自觉。